续领车辆牌照(俗称「行车证」)
- 于现有车辆牌照期满前4个月开始可以申请续领
- 车辆牌照有效期为12个月或4个月
- 《续领车辆牌照申请书》(表格TD558)
- 登记车主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副本
- 以登记车主的名义购备的有效第三者保险单或临时保险单的正本或副本,并须在新牌照生效当日仍属有效
- 车辆登记文件正本
- 运输署所接受的现时地址的证明 (住址╱公司地址及通讯地址)正本或副本,而该地址证明需发出距今不超过3个月
- 「车辆宜于道路上使用证明书」或「(车辆)检验及格证明书」(俗称「验车纸」)正本
(只适用于在发牌日期前6年或6年以上制造的私家车,及所有货车和商用车辆)
- 车辆牌照费用(请参阅费用表TD341)
逾期后始申请续领的车辆牌照,其有效期由牌照发出日起计,而由原有牌照届满日期起至新牌照生效日止期间必须缴交附加费。如在上述期间未有使用车辆,可在申请表(TD558)上作出声明,并到运输署牌照事务处柜位或于网上递交时申请豁免此项附加费。 - 付款方式
- 网上递交申请:
信用卡、银联或缴费灵 - 牌照事务处柜位递交申请:
现金、转数快、易办事,或划线支票(抬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HKSAR」) - 邮寄递交申请:
划线支票(抬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HKSAR」)
- 网上递交申请:
覆检日期:2022年6月